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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
發佈單位 | 藝術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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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| 2019/09/12 |
詳細內容
文化部為鼓勵各類文化人才出國從事駐村創作與交流,109年度與11個國際藝術村合作,由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前往駐村,包含:「視覺藝術類」、「工藝類」、「表演藝術類」、「策展人」、「文學類」與「影視及流行音樂類」共計6個類別,申請說明如下:
一、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,申請系統將於108年9月2日上午12時開放,截止時間為(線上申請系統關閉)108年10月2日下午6時。
二、申請單及光碟片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前(寄送郵戳為憑)送達為限,缺件、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。
三、申請資料提供影片資料者,請確實依據作業要點六剪輯成WMV或MP4格式,並依據各類規定提供適合之影片長度儲存於資料光碟,以利審查。
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,於報名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報名申請,完成後列印「申請單」(簽名)紙本1份與「光碟片」(提供影像資料),於截止收件前(郵戳為憑)逕寄或親送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。聯絡人及電話:洪先生;電話02-8512-6000分機6524。
相關要點、申請資格、各藝術村資訊、駐村申請計畫書等電子檔,請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,網址: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