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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文化部112年度推廣文化平權補助示範計畫申請說明
發佈單位 | 推廣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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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| 2022/12/02 |
詳細內容
文化部(下稱本部)為推動、保障公眾平等之文化參與及文化近用權,且確保國人不因特定身分、社會性/別、身心狀況、年齡、地域、族群及其他條件等原因產生差異,特訂定「文化部推廣文化平權補助作業要點」,據以辦理補助事宜。
112年度申請案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日止受理申請。本次補助對象及補助項目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直轄市政府及縣(市)政府、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公私立學校、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等。
(二)補助項目:針對性別、身心障礙、族群(新住民、原住民等)、語言及高、幼齡人口或其他相關對象,辦理文化平權理念宣導、文化近用權之促進、推廣活動等之「示範計畫」,不補助單日(場)、康樂、純巡演(迴)、參訪性質活動。
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查閱及下載詳細補助內容及辦法,並進行線上申請。逾期、未符要點規定及未完整上傳資料者,不予受理。
如需進一步洽詢相關補助要點內容及作業程序,請電洽文化部部綜合規劃司承辦人:呂小姐,02-8512-6789。
附件
文化部推廣文化平權補助作業要點.pdf
文化部112年度推廣文化平權補助示範計畫申請說明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