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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國際機場臺灣之窗展示臺灣文化專案展覽檔期申請
發佈單位 | 藝術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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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| 2021/05/11 |
詳細內容
一、依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之窗管理要點辦理(附件1)。
二、旨揭專案展覽檔期將屆,惠請有意參展單位,於110年9月4日前,填妥臺灣之窗申請單(附件2)並檢附展覽主題內容之構想示意圖或簡略企劃說明,逕寄本公司審核;逾期之申請不受理。
三、臺灣之窗展示櫥窗位於桃園國際機場於第二航廈1樓入境大廳,共計六面(展位分配圖如附件3至6)。
四、展期申請相關內容如下:
(一)展期徵求為111年及112年兩個年度共8個展期,每次展期為3個月。
(二)依各單位申請日期之先後順序安排展期,並得備取2個單位。
(三)申請審核通過者,本公司將於110年9月4日完成審核後另函通知各參展單位核定之展期。
附件
11010010590-1.pdf
11010010590-2.odt
11010010590-3.pdf
11010010590-4.pdf
11010010590-5.odt
11010010590-6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