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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落實便民措施,增進民眾對本局業務之了解、溝通及推廣網路應用,特設立本局民眾信箱,提供民眾與本局雙向溝通管道,並為提高處理時效與品質,特訂定本作業程序。本作業程序所稱電子信件,係指由本局民眾信箱收受之信件。其處理作業程序: |
| 1.本局民眾信箱之開啟、電子信件之判讀、分送、彙整回覆等相關作業,由行政科專人負責。 |
| 2.行政科每日開啟民眾信箱,依據電子信件內容、性質,依業務性質轉發各科室承辦人帳號,並以電話通知承辦人。 |
| 3.承辦人接收電子郵件,應於收信之次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回覆內容簽陳局長呈核,核可後回覆行政科,由行政科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名義統一回覆。 |
| 4.如僅供研參或與本局業務無相關性郵件,無需回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