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觀申請
參觀兒童室注意事項:
一、參觀本室須事先來函或電話登記,以便安排參觀及導覽。
二、固定於寒暑假參觀本室之團體,須親自到本室填寫「參觀申請表」,以確認參觀時間。
三、參觀每周以一次為限(上午或下午)、時間九十分鐘以內,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,且須指派二位以上老師維持秩序,離開時應確實整架,方可離開。
四、團體參觀每次以一個團體為限。
五、兒童應愛護本室讀物,如有遺失或毀損,應照價賠償。
凡不遵守本規則的兒童,由館員勸阻之,並視情況請讀者離開本室。
本規則自發佈日施行。
附件
各公私立機關、團體、學校兒童室參觀申請表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