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借場地:一、本局演藝廳、演講廳、廣場
二、本局圖書館七樓電影放映廳及國際會議廳
申請方式:一、本局演藝廳、演講廳、廣場請親自或以電話預約辦理
二、本局圖書館七樓電影放映廳及國際會議廳,請直接線上申請。
辦理地點:文化局二樓行政科(演藝廳、演講廳、廣場)〔南投市建國路135號〕
文化局圖書館(電影放映廳、國際會議廳)〔南投市中興路669號〕
申請對象:凡舉辦有關文化及社教活動,均得申請使用本場地。
應備文件:場地使用申請書
辦理期限:隨到隨辦,經核准者,應即繳納場地維護費百分之三十為訂金。
承辦單位:行政科、圖書科
聯絡電話:049-2231191轉620(行政科張先生)、049-2221619轉406(圖書科張先生)
相關規定: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場地使用管理規則
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場地維護費設備器材使用費收費標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