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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訊 |

演藝團隊

立案登記申請

一、申請方式:親送或郵寄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藝術科(54064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)。
二、申請對象:南投縣內從事音樂、戲劇、舞蹈、雜技等演藝活動之非營利團體。
三、應備文件:以下文件一式2份
  (一) 申請表。
  (二) 組織表(無固定格式,申請者須自行編彙)。
  (三) 設備清冊。
  (四) 團址使用權利證明。
  (五) 訓練演出計畫。
  (六) 負責人身分證明。
  (七) 團員名冊,如有未成年團員,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
四、承辦單位:藝術科。
五、如需變更登記事項,請填具「演藝團體變更登記申請表」及檢附相關附件辦理。
六、聯絡電話:049-2231191轉507 簡小姐。

附件

南投縣演藝團體登記及變更事項申請相關規定及表件110.odt-另開新視窗
南投縣演藝團體登記及變更事項申請相關規定及表件110.pdf-另開新視窗
負責人變更同意書.odt-另開新視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