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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訊 |

演藝團隊

演藝活動申請

申請方式:親送或郵寄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藝術科(南投市建國路135號)
申請對象:凡具中華民國國籍,從事藝術工作之個人或團隊、藝文工作室、經紀公司等。
申請類別:戲劇、音樂、舞蹈、民俗技藝。
送審資料:
     1、申請表一份
     2、企劃書二份內容如下:
       (1)演出團隊或個人經歷資料簡介。
       (2)演出內容、曲目或舞碼、戲碼及演出時間,創作理念說明。
       (3)申請經費補助者附經費概算表。
       (4)其他相關資料。
辦理期限:每年三月和九月受理申請,因表演場地、檔期之調度使用,本局可視情況彈性調整受理申請時間。
承辦單位:藝術科
聯絡電話:049-2231191轉502

附件

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相關規定及表單.odt-另開新視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