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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114年度「藝起來尋美」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
| 發佈單位 | 推廣科 |
|---|---|
| 發佈時間 | 2025/05/06 |
詳細內容
| 主旨: | 檢送114年度「藝起來尋美」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,邀請貴場館參與,並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文化局(處)協助公告及轉知相關單位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「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五年計畫(113-117年)」實施策略2-1「精煉美感課程多元教學樣態與內涵」、2-2「擴展美感學習活動實施場域」及2-3「建立美感課程跨界鏈結與擴散機制」辨理。 |
| 二、 | 本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,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,特規劃旨揭計畫,說明如下: |
| (一) | 課程發展階段: |
| 1、 | 本部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,同時鼓勵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,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;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課程。 |
| 2、 | 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(國立臺北藝術大學)擔任輔導角色,提供專業諮詢建議,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,上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「藝拍即合-課程體驗」,執行期程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。 |
| (二) |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: |
| 1、 | 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,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、學習經驗之課程,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或藝文團體入校展演。 |
| 2、 | 本階段經費併入「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」辦理,另原核定113學年度施行期程延展增辦至114學年度上學期,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,爰本期整體目標校數調整為150校(各縣市目標值參實施計畫)。 |
| 3、 | 本部協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積極鼓勵未曾參與之學校申請課程實踐(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網址:https://aew.moe.edu.tw/#/),並優先推薦國民中學參與,若媒合校數超過績效指標,可運用彈性經費支應,以提升媒合率。 |
| 三、 | 檢附本實施計畫,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承辦人郭先生,信箱:floathamburger@mail.moe.gov.tw、電話:02-7736-6221。 |
附件
A09000000E_1142601040B_senddoc4_Attach1.pdf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