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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」相關資訊
發佈單位 | 藝術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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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| 2021/03/06 |
詳細內容
轉知「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」相關資訊
一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。
二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(週五)截止收件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申請資格:
(1) 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
(2) 演藝活動須於110年8月至111年7月間辦理。
四、補助內容及名額:
(1) 補助名額最多五名,包含南投縣兩名及其他縣市三名。
(2) 獲補助演藝團體之演出活動將補助演出相關費用(如場地或燈光音響等)
並協助行銷宣傳,期累積藝術能量與潛能,以利永續經營與發展。
(3) 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,補助金額以新台幣1-3萬元為原則。
五、評選項目:團隊簡介(10%)、演出經驗 (15%)、當年度是否接受其他單位補助(15%)、
是否曾接受本計畫補助(10%)、申請之演出規劃(含排練)及相關場次(30%)、
是否為公開演出(10%)、是否售票(10%)。
六、申請方式:
(1) 相關表件請至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網站/文化補助(https://www.cacf.org.tw/pages/support)
下載查詢。
(2) 申請書(附件一)及切結書一份(附件三),填妥後掛號郵寄至
「54071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7號」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收。
註:若對此補助計劃有疑問請電郵至music@chin-ai.org.tw,或請於週一至週五,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,電洽049-2316387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