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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「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」
發佈單位 | 行政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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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| 2021/07/01 |
詳細內容
民間團體(社會團體、職業團體、財團法人、合作社、儲蓄互助社、農會、漁會或工會等)若有協助政府推動防疫、社會公益或社區關懷之相關工作機會,可逕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提出申請參加本計畫(免透過公家機關提出申請),每一民間團體限申請一次,且補助期間最長三個月。但因疫情持續或其他特殊原因,報經該分署同意後,得再申請一次,並補助最長三個月。
附件
勞動部令.pdf
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計畫.odt